咨询热线:
158-9599-1836

律师介绍

王灿律师 王灿律师,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前资深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公诉、反贪部门工作数年,深谙刑事案件办理,主要处理职务犯罪,毒品犯罪...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灿律师

电话号码:025-58785588

手机号码:15895991836

执业证号:13201201710612649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

律师文集

哪些行为可能会触犯帮信罪?

根据刑法规定,帮信罪具体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从上期梳理“跑分”流程中,我们不难看出,“银行卡”的重要作用。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这里面的银行卡不仅包括各种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卡,还包括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比如微信、支付宝等,而手机卡也不限于通信运营商或是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都可以认定为帮信罪中的“帮助”行为。)

其次,还有比如将人拉进一些诈骗的“理财群”来赚取提成等行为或者帮朋友制作程序、封装软件,一旦被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属于提供技术支持,如果能够认定或者推定主观明知,就可能构成共犯或“帮信罪”或其他计算机类犯罪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南京王灿刑辩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21 www.wangcan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