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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 王灿律师,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前资深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公诉、反贪部门工作数年,深谙刑事案件办理,主要处理职务犯罪,毒品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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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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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警察问话时,你应该如何应对

如果很不幸,警察要找你问话,下面这几点你一定要记住。

第一,你可以要求警察提供证件。《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问话的一定要是两名警察,不可以是辅警,所以可以核对警察的证件。

第二,可以拒绝回答与所调查案件无关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三,可以核对、修改公安所做的笔录。《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所以修改更正笔录是你的权利。我在办案中经常有当事人跟我说,笔录上记的话根本就不是我说的,都是他们自己写的。但你要记住,只要签字按手印了,就很难推翻这份笔录。所以笔录一定要看仔细了。

第四、面对刑讯逼供,可以坚定的说“不”。《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如果遇到刑讯逼供,你可以拒绝签字。如果在当时实在没有办法反抗的情况下,可以记住刑讯逼供的警察的名字、逼供的时间、地点,以便以后提非法证据排除。

第五,不得自证其罪。《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所以你可以保持沉默,证明有罪的义务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六、不要相信办案机关威胁、引诱的话语。现实中,真正采取体罚的方式获取口供的情况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以诱供的方式获取口供。而法院往往也认为这是侦查的手段,很难认定为非法证据。所以一定不要相信“交代了我就给你取保”,“事情承认了吧,又没有多大的事”这类的话。否则后果很严重。

在接受警察问话时所说过的每一句话可能都会对以后你的定罪量刑影响深远,所以一定要谨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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