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58-9599-1836

律师介绍

王灿律师 王灿律师,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前资深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公诉、反贪部门工作数年,深谙刑事案件办理,主要处理职务犯罪,毒品犯罪...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灿律师

电话号码:025-58785588

手机号码:15895991836

执业证号:13201201710612649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

律师文集

专家意见可以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吗?

专家意见可以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吗?

答案:可以

从证据分类上来看,专家意见不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但是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多处规定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可以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其意见表现为相应的证据种类。

2012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7条规定,对于案件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但没有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进行检验的,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可以做为定罪量刑的参考。2013年的《危害食品安全解释》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可以将专家意见直接作为定案的参考。

由此可见,专家(有专门知识的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出具的意见,通过转化成相应的证据种类,可以作为证据或者定罪量刑的根据或者参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南京王灿刑辩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21 www.wangcan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