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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 王灿律师,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前资深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公诉、反贪部门工作数年,深谙刑事案件办理,主要处理职务犯罪,毒品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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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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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二元期权类交易网站涉嫌什么罪

经营二元期权类交易网站涉嫌什么罪

答:开设赌场罪。

二元期权,也称数字期权、全有全无期权,基本操作方式为投资者选择一种标的资产(如股票、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基于该标的资产在规定时间低于还是高于执行价来决定是否获得收益。

相较于受法律保护的期货交易(含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两类交易),二元期权交易的本质在于:

(1)二元期权交易未经国务院或者证监会批准,在法定期货交易所之外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具有非法性;

(2)期权交易是看跌或看涨期权,以一定的数量的相关资产为标的,以行使权利或放弃权利为内容,收益随着执行价格和市场价格而变动;而二元期权交易并无真实的交易对象,也没有权利转移、行使或者放弃环节,当二元期权到期时,持有人并无买入或者卖出的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只有获得之前约定的现金或者一无所获的结果。也就是说,二元期权仅以涨幅方向决定其投注的盈亏,盈亏幅度不与涨跌幅度挂钩,属于典型的赌博行为。

二元期权交易的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押大小,赌输赢”的赌博行为本质相同,实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对赌。

二元期权交易往往以高大上的金融工具为招牌,打着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的名头,资金规模庞大,具有很大的迷惑性。经营二元期权交易网站的经营者涉嫌开设赌场罪,而参与者如果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可能涉嫌赌博罪,投资者还是要慎重,不要在犯罪边缘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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