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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 王灿律师,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前资深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公诉、反贪部门工作数年,深谙刑事案件办理,主要处理职务犯罪,毒品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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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他人椅背衣服口袋财物,算扒窃吗?

偷他人椅背衣服口袋财物,算扒窃吗?

答案:不算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认定为扒窃。

他人放在座椅靠背上的衣服口袋内财物是否属于随身携带的财物呢?财物与身体没有紧密的物理上的接触,并非贴身财物,但却近在身边、触手可及。

就“随身携带”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有三种观点,其中第三种观点“贴身说”观点在司法实务采用较多。

1、第一种是“随身说”,指的是他人身上带的或置于身边的额财物,凡是能够随身体移动的财物,都可以成为随身携带的对象,这是张明楷教授的观点;但过于宽泛,司法实践基本持否定态度。

2、第二种“近身说”,指的是他人带在身上或者置于身边附近,虽然没有与身体接触,但置于其随时可能的现实支配之下的财物,这是周光权教授的观点;相较于第一种观点作限制解释,但司法实践中认定很难,可操作性有限。

3、第三种“贴身说”,即仅限于他人带在身上的财物,未离身的财物;扒窃的范围仅限于贴身的财物,具有排他性,明确了证据认定标准,另外也符合罪刑相适应,扒窃主观恶性大、可能引发的更严重的后果,所以没有数额限制,降低入罪门槛加重处罚此类犯罪;如果将扒窃的对象扩大,可能会导致量刑上的严重失衡,故在司法实践财物更为合理的“贴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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